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商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通过甲方的ACH平台销售商品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相关定义及资格:
1.1 甲方: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 连可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甲方可以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其资格证明文件。
1.2 连可连现货平台:是指由“连可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运营的,可为用户提供商品信息发布、交流、购买等便利服务的互联网连接器现货线上交易平台,下文简称为“平台”。
1.3 连可连现货平台用户:指所有在连可连现货平台网站上填写相关资料注册并成为连可连现货平台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下文简称“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1.4 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并对其商品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其资格证明文件,并交由甲方留存相关复印件。
1.5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书面委托授权书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合法缔约资格和能力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 乙方入驻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有海外/中国大陆公司实体;
2.是品牌方/拥有品牌授权/独立经销,100%确保产品品质;
3.有较大市场知名度以及实力经销商;
4.平台入驻对接:需要有自己的独立商城系统,并支持api数据对接。
申请入驻基本资质文件:
1、申请入驻公司三证或者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入驻公司授权代表人及商城运营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交原厂授权书复印件;
4、入驻公司海外/中国大陆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5、其他连可连要求提供的基础文件或资料。
商品及服务的要求:
商品:加入连可连正品保障计划,原产于或销售于海外的产品,通过国际物流经中国海外正规入关。
第三条 合作事项:
乙方将自身经营的货物的库存信息上传至甲方所属的网站www.vanlinkon.com上进行销售。
第四条 合作事项:
1.乙方上传至甲方网站上的库存有客户需要时,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款月结。月结方式:当月货款,次月15号前审核对账,次月底付款。
2乙方委托甲方上传的库存的价格由甲方在双方约定价格的基础上自行制定。
第五条 数据更新:
定期更新数据,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上传的货物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真实的信息可以拒绝发布;
2、根据运行需要对网站进行升级和调整,但应事前在网站上进行公告;
3、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对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4、保证按约定支付采购货款;
5、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日期支付采购货款。
2、保证上传至网站上的货物信息全部为原厂正品货物的信息。
3、产生代销订单,请供货方在24小时内将产品发出;
4、 请确保代销产品库存、价格的准确性(建议一周更新一次)。如有客户下单, 供货方不能准时、按价供货,我们将取消合作,敬请谅解。
5、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信息上传的,在货物信息发生变动的,要随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改。
第八条 质量保证:
平台在货物质量上严格把控,对客户承诺“假一赔十”如经检测部门检测出乙方供货非原装正品,一经发现甲方将乙方在平台数据全部下架.
第九条 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可自动顺延。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